[陕西省]200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通知
陕财办会[2005]79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经省财政厅研究决定,2005年度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05年12月10日举行。现就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志愿从事会计工作,符合《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会[2005]077号)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普通五级)三个科目。在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未实行统一考试前,我省各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合格证书》或《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成绩合格单》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可以替代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的成绩合格单。珠算(普通五级)考试参照中国珠算协会制定的有关鉴定标准执行。
三、考试考务具体日程安排
1、2005年10月20日前,各市(区)财政局公布本地区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相关事项。
2、2005年10月20日—11月5日,各市(区)财政局组织本地区考试报名工作。
3、2005年11月10日前,各市财政局向省财政厅报送《2005年度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
4、2005年11月30日前,各市(区)财政局按规定向考生核发准考证。
5、2005年12月8日前,各市(区)财政局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提取、接交、运送、保管试卷。
6、2005年12月10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2月10日
9:00-11:0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4:00-16:00 基础会计
7、2005年12月16日前,省财政厅组织召开评卷工作会,并印发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8、2005年12月31日前,各市(区)财政局完成本地区考试评卷登分工作,并向省财政厅报送成绩软盘。
9、2006年1月15日前,省财政厅向各市(区)下发考试合格标准并对各市(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进行抽查、验收。
10、2006年1月31日前,各市(区)向考生公布成绩。
11、2006年2月10日前,各市(区)财政局完成考试试卷等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省财政厅报送2005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总结。
四、2005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区)财政局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考试考务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维护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声誉。
五、各市(区)在考试报名工作中发现问题,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应及时反映,不得自作主张,各行其是。对于考试其他考务工作,各市(区)财政局必须严格执行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考务规定。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经省财政厅研究决定,2005年度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05年12月10日举行。现就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志愿从事会计工作,符合《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会[2005]077号)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普通五级)三个科目。在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未实行统一考试前,我省各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合格证书》或《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成绩合格单》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可以替代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的成绩合格单。珠算(普通五级)考试参照中国珠算协会制定的有关鉴定标准执行。
三、考试考务具体日程安排
1、2005年10月20日前,各市(区)财政局公布本地区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相关事项。
2、2005年10月20日—11月5日,各市(区)财政局组织本地区考试报名工作。
3、2005年11月10日前,各市财政局向省财政厅报送《2005年度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
4、2005年11月30日前,各市(区)财政局按规定向考生核发准考证。
5、2005年12月8日前,各市(区)财政局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提取、接交、运送、保管试卷。
6、2005年12月10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2月10日
9:00-11:0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4:00-16:00 基础会计
7、2005年12月16日前,省财政厅组织召开评卷工作会,并印发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8、2005年12月31日前,各市(区)财政局完成本地区考试评卷登分工作,并向省财政厅报送成绩软盘。
9、2006年1月15日前,省财政厅向各市(区)下发考试合格标准并对各市(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进行抽查、验收。
10、2006年1月31日前,各市(区)向考生公布成绩。
11、2006年2月10日前,各市(区)财政局完成考试试卷等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省财政厅报送2005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总结。
四、2005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区)财政局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考试考务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维护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声誉。
五、各市(区)在考试报名工作中发现问题,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应及时反映,不得自作主张,各行其是。对于考试其他考务工作,各市(区)财政局必须严格执行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考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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